

關于做好建筑工程春季復工******生產工作
的通知
各縣(市、區)住建局、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事業部、各建設、施工、監理企業,各相關單位:
春節假期結束,工地經歷較長時間的停工后,現場機械、設備及******設施缺少維護,加上氣候影響、人員意識等******生產條件發生了變化,盲目恢復施工極易引發******生產事故。為了有效遏制復工期間******生產事故的發生,保障新一年******生產工作平穩有序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開展復工******檢查
擬恢復施工的工程項目嚴格按照“項目部自查-企業督查-住建部門核查”的程序辦理復工手續。
(一)項目部自查
工程項目擬恢復施工的,首先由項目部對施工現場******條件進行自查。
建設單位負責牽頭協調組織工作,并參與復工檢查。不得對施工、監理等其它各方責任主體提出不符合******生產法律、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,強令施工單位違規組織施工作業。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施工單位復工******條件予以審查并簽字確認。
施工單位負責******生產條件具體落實工作。復工前,組織項目管理人員、相關施工人員開展******學習及******生產條件的落實部署。重點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、******防護設施、建筑起重機械、深基坑、腳手架、模板支架、消防滅火設施等進行******排查整改;或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******檢測,及時******隱患。所有危大工程(深基坑、起重機械、模架、外架、卸料平臺等)必須懸掛驗收公示牌,公示牌要標明驗收時間、結果及人員(監理、項目管理人員)。工人陸續入場的,施工前必須開展相應的******教育,同時留存影像資料,歸檔備查。
監理單位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進行******復工檢查并督促整改,否則不得簽署復工意見。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復工******生產條件要予以審查并簽字確認。
(二)企業督查
施工企業、監理企業要對本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進行******督查,做好督查記錄并簽署意見,督查發現的******隱患問題,要及時落實整改并留存影像資料。
(三)住建部門核查
項目申請復工后,住建部門將安排人員對復工的程序、有關各方履行職責情況、以及施工現場的******生產條件進行核查。未經核查或發現工程項目復工檢查走形式、不嚴格履行程序、不認真落實相關要求、復工報告與實際情況存在明顯不符的,將下發停工整改單,同時進行資信懲戒和行政處罰。
二、申請恢復監督
建設單位向屬地住建部門提交復工報告,申請辦理工程項目恢復施工監督手續。經核查,符合復工要求的項目,將予以辦理恢復施工監督手續。
運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1年2月20日